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号通告

  •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号通告(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)

    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公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经与有关部门研究,决定对保密资格(资质)单位的有效期进行相应调整,具体内容如下:2022年第1号公告涉及单位的保密资格(资质)有效期延长对象:凡我局2022年第1号公告所涉及的保密资格(资质)单位(已取得新的证书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除外)

    2025年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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